关于拟定2013年度郴州市阳光工程培训机构的公示
根据湖南省农业厅、财政厅《2013年湖南省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实施方案》(湘农业联〔2013〕101号)规定,承担阳光工程培训任务的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办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除外),且近5年无不良记录;②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农民培训经验;③具有稳定的培训教师队伍和相应的教学实训条件,以及必要的食宿条件;④自愿在农业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
按照规定,每个项目县承担阳光工程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不超过3家;在培训机构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由县市区农业局初审,经市农业局复核并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报省农业厅备案、确定为2013年度阳光工程培训机构。现将我市拟确定承担2013年度阳光工程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进行公示(名单附后),请全市广大人民监督。
受理监督时间:2013年8月13至20日
监督举报电话:0735-7667029
郴州市农业局
郴州市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8月13日
附:
2013年度资兴市阳光工程培训机构拟确定名单
1、机构名称:资兴市职教中心
地 址:资兴市鲤鱼江镇
法人代表:邓化平
联系方式:0735-3233452
2、机构名称:资兴市农技推广站
地
址:资兴市唐洞新区汉宁路
法人代表:吴利敏
联系方式:0735-2496123
3、机构名称:资兴市农机科技推广站
地 址:资兴市唐洞新区晋宁路
法人代表:曹晓军
联系方式:0735-332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