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兴市公安局公开招聘文职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资兴市委、市政府同意,资兴市公安局拟面向全市公开招聘文职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范围及条件
招聘岗位 | 基本条件 | 年龄要求 | 专业要求 |
财务人员(1人) |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爱岗敬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奉献精神;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在党纪处分期限内的,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均不得参加应聘。 |
30岁以下(1984年6月1日以后出 生) |
1、大专以上文化,能熟练操作电脑; 2、财会专业; 3、具有会计资格证。 |
文秘人员(6人) |
1、中文、新闻、文秘专业,大专以上文化; 2、能熟练操作电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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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人员(3人) |
大专以上文化,能熟练操作电脑。 |
二、人员管理及待遇
1、人员管理办法:实行聘用合同制(编外聘用),聘用合同暂定一年。聘用期满需继续聘用的,经招聘单位考核考察合格者可优先聘用。
2、待遇:参照资兴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工资标准(含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三、报名
①报名时间:2015年7月20日至7月24日。
②报名地点:资兴市公安局政工室
③报考人员须准备的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发表采用的作品等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半身照2张。
四、笔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公安写作知识60分,计算机应用40分)占综合成绩的60%,笔试内容分为综合知识40分,聘用岗位专业知识60分;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计算。
六、体检: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考录用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考察按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条件标准进行。考察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成绩、综合素质能力等。如有考察不合格者,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考察合格人员为拟招聘人员,并对拟招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上岗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为103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