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资兴不动产登记中心和自然资源所选聘工作人员
2022年资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和自然资源所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市委编委会同意,资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我局现决定公开择优选聘2名工作人员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3名工作人员到乡镇自然资源所工作,为做好此次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公开选聘的原则。
二、选聘对象
面向全市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符合各岗位的各项条件,身体健康,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档次,在现工作单位已满服务期限。各选聘岗位的具体条件详见《2022年资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和自然资源所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信息表》(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此次公开选聘:
(1)2019年、2020年、2021年年度考核有被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和不确定档次的;
(2)受党政纪处分仍在处分影响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在现单位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有其他不适宜报考情形的。
三、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选聘岗位。报名时间:2022年4月1日---8日(正常上班时间)。报名地点:市自然资源局人事股(508室),咨询电话:3396862。
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2022年资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和自然资源所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
(2)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原件及复印件;
(3)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一份;
(4)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3张;
(5)现工作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报考岗位需提交的其它资料。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根据选聘工作要求,对报考人员相关证件材料逐一进行审核。岗位要求的年龄、从事工作经历、任职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22年3月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待定,具体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主要为法律法规知识,包括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测绘法、城乡规划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土地调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如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公开选聘计划。
(四)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待定,具体详见面试公告。面试内容重点考察选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协调能力等。
面试对象。根据选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入围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
面试成绩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每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即为考生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如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2021年度考核档次“优秀”者优先;如2021年度考核均为“优秀”档次,则年龄长者优先。如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选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有放弃者和体检不合格的,则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对象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对象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及报考资格条件,考察工作由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由市自然资源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聘及岗位分配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公开选聘单位、岗位、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资兴市自然资源局填写聘用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中共资兴市委编委会审议通过后,按程序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选聘人员在新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四、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调动聘用资格。
2.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进行处理。
3.面试后,在体检、公示环节因放弃或不合格造成公开选聘计划空缺的,按照公开选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各岗位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调动、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选聘工作出现违纪违规行为分别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执行,资兴市纪委监察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735-3212578。
附件1:2022年资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和自然资源所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信息表.xls
附件2:2022年资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和自然资源所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docx
资兴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