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兴民政局招聘社区长者食堂协助员
资兴市民政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度公益性岗位开发的通知》(资人社函〔2023〕7号)文件要求,因工作需要,现就我市部分村(社区)长者食堂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东江街道栗脚村长者食堂协助员3名、凤凰路社区长者食堂协助员2名。
二、招聘对象范围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被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或零就业家庭成员的失业人员。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1.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人员中的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人员;
2.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登记失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中的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人员;
3.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人员;
4.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登记失业的残疾人员;
5.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部分城镇军队退役人员中的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人员(部分城镇军队退役人员指安置在企业的转业志愿兵[士官]、参战退役士兵、复员士官、涉核军队退役人员、残疾军人);
6.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烈士家属中的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人员;
7.经市人社部门认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二)有奉献精神,吃苦耐劳,谦虚诚信,勤奋敬业,责任心强,服从管理;
(三)必须符合《湖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四)身体健康且具备岗位正常履职能力。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户籍为资兴市户口,能遵守公益性岗位工作纪律。
2.报名需要提交资料:
(1)应聘者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交复印件);
(2)《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交复印件);
3.报名时间:2023年11月30日—2023年12月6日
4.报名地点:资兴市民政局养老服务股
(二)考核
由市民政局组织实施资料审核,应聘人员如果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能力等方面的素质。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公示
拟聘人员符合安置条件的,由市民政局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市民政局将相关招聘资料报人社部门审核、备案。
(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纳入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队伍进行管理,与我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上岗协议书》,协议实行一年一签,服务期限为三年,期间用工管理按城镇公益性岗位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薪酬待遇
按照《湖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湘人社规〔2020〕7号)执行(资兴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550元/月)。一经聘用,用人单位为聘用人员购买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
资兴市民政局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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