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资兴市公安局拟公开招聘编外文职人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范围及条件
招聘岗位 文秘
招聘人数 3名
招聘范围 面向具有资兴市常住居民户口人员
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
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爱岗敬业;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奉献精神;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在党纪处分期限内的,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均不得参加应聘。
年龄要求 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 13日以后出生)。
其他要求 1、大专以上文化,能熟练操作电脑;2、具有文秘工作经验,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在县市级以上媒体发表、采用文章5篇以上的,文化程度可放宽到全日制中专、高中以上文化;
二、人员管理及待遇
1、人员管理办法:实行聘用合同制(编外聘用),聘期为一年。聘用期满需继续聘用的,经招聘单位考核考察合格者可优先聘用。
2、待遇:试用合格人员,参照资兴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工资标准(含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①报名时间:2013年5月13日至5月17日, 地点:资兴市公安局政工室,咨询电话:3331309
②报考人员须提供的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发表采用的作品等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半身一寸彩照2张。
(二)笔试:考试内容按照聘用岗位进行专业知识考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计算。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招聘岗位数与面试入围人数之比为1: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四)体检: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国家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考察按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条件标准进行。考察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成绩、综合素质能力等。如有考察不合格者,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合格人员为编外拟聘人员,并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上岗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按照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编外聘用相关手续。
资兴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