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经郴州市委组织部、郴州市委编办、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我市统一组织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应聘条件
全市共计划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318名,其中市直事业单位及其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338名,县市区直事业单位980 名(北湖区133名、苏仙区121名、资兴市80名、桂阳县70名、宜章县86名、永兴县130名、嘉禾县70名、临武县60名、汝城县100名、桂东县70名、安仁县60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报考人员可通过以下官方网站查阅相关信息: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www.rsks.czs.gov.cn)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除附件《招聘岗位表》有明确要求及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报考人员年龄作适当调整外,其他岗位均按大专、本科25周岁以下即1987年6月15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28周岁以下即1984年6月1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即1982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1)郴州市以外在编在岗的、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或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人员报考郴州市直或县市区事业单位的,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护理岗位要求具有护士资格证及全日制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专业技术类岗位的年龄可在30周岁以下。
(2)市直、县市区事业单位在岗但属于编制外聘用的、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或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分别报考市直、县市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类岗位的(护理岗位要求具有护士资格证及全日制专科以上)的,报考年龄可在35周岁以下。由现聘用单位出具证明材料,对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新录用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在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工作人员。
三、报考办法
1、报考方式和时间
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3年6月18日9:00至6月30 日17:00,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6月18 日9:00至7月1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为6月19日9:00至7月2 日17:00。报名网站: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rsj.czs.gov.cn)。
2、报考要求
此次招聘对相同专业的岗位进行合并招聘,实行统一招聘统一分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并对所报考单位的工作职责、性质、内容及所在地域、环境、条件等情况进行适当必要的了解,慎重、理性报考。一旦进入面试环节,即不得无故、随意放弃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资格,以免浪费考试资源。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禁止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报考人员的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3、笔试开考比例
一般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5;学历要求硕士的岗位开考比例放宽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聘用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市人社局批准后,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以及时联系市、县市区政府人社部门改报其他岗位或退费。
4、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请注意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的通知。
5、重要提示
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的公示与通知,及时了解有关情况并与政府人社部门和招聘单位联系,以免错过时间。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1、笔试
(1)内容。公开招聘岗位按专业分综合管理类和专业技术类,笔试工作全市统一进行,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均考一个科目。
除医疗、医技、护理、教师、文艺类岗位外,综合管理类及其他专业技术类岗位均考《公共基础知识》。医疗、医技类岗位考《医学基础知识》,护理类岗位考《护理基础知识》,教师类岗位考《教育基础知识》,文艺类岗位考《文艺基础知识》。
(2)时间。笔试时间为2013年7月20日上午 9∶00-11∶00。
(3)地点。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2、面试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分别由市、县市区人社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市直、县市区事业单位岗位面试入围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证件(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市、县市区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资格复审机关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工作全市统一时间,分市、县两级分类进行。除医疗、医技、护理、教师、文艺等专业技术岗位的面试要进行实际能力测试外,其他岗位均参照公务员面试办法进行。医疗、医技、护理、教师、文艺专业技术岗位招聘面试工作分别由市、县市区卫生局、教育局、文广新局组织实施,市、县市区人社局负责指导、监督。综合管理类及其他专业技术类岗位面试工作由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具体规定和要求按《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意见(试行)》(郴组[2013]20号)执行。
当出现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情况,资格复审机关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
3、成绩合成。除文艺类招聘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外,其他岗位均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分市、县两级,由市、县市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凡不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考察环节。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的考生,取消其体检资格,并根据违纪事实做出处理。
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相关政策和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各种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在体检、考察环节或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出现岗位(计划)空缺时,原则上不进行递补。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递补的,须由招聘单位写出书面申请报告,按程序经市、县市区政府人社部门批准。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由市人社局统一在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包括招聘单位和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单位选择办法
市直、县市区直单位包含多个岗位的,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聘用前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
八、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政府人社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政府人社部门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政府人社部门、人力资源考试机构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九、其它事项
1、经物价部门核准,按公务员招考报名收费标准,报名费90元/人。
2、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负担。
十、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35—2871958、2871398。
考务咨询:市人力资源考试院0735—2871247。
技术支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0735—2231259。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三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