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征兵时间调整
1、具体时间有哪些调整变化?
从今年起,全国征兵时间统一由冬季调整到夏秋季,即7月1日开始报名、8月1日体检政审、9月1日批准入伍、9月5日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
2、这次调整征兵时间的重大意义?
一是冬季征兵与学生毕业时间相差近半年,错过征集高素质青年入伍的最佳时机。将征兵时间与学生毕业时间衔接起来,可以征集更多高素质青年特别是大学生参军入伍,为建设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二是长期以来,我军冬季征新兵、年底退老兵,在新老兵交替期间,部队战斗力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调整征兵时间不仅为建立先训后补机制创造了有利条件,有望解决长期以来部队存在的战斗力缓升陡降问题。三是为破解征兵难题赢得重要契机。
3、征兵政策做了哪些相应调整?
一是制定完善大学生入伍有关政策。保留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大学新生的入学资格,退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允许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既可在高校所在地报名应征,也可以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扩大大学生学费资助范围,简化申请与审批程序,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二是适当增加高校集中地区征兵任务。三是减少初中生征集数量。
二、关于征兵的政策安排
4、今年新兵征集的对象和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今年男兵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2013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应征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5、对应征青年的年龄有什么要求?
男青年为2013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2013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6、应征青年参军入伍在身体方面有什么要求?
应征公民参军,要符合国防部2003年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其中,几项基本条件:①身高: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②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③视力:陆勤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普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者合格;④内科: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等等。
7、应征女青年如何报名?
应征女青年需参加网上报名,并通过教育部学生信息数据库审核。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5日18时前。网上报名网址:http://zbbm.chsi.com.cn。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将择优自动选择初选预征对象。8月12日前,初选预征对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持此表、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户口本、身份证在户口所在地应征,按兵役机关通知要求参加体检政审。
三、关于优惠政策
8、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学生可以报名应征吗?
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学生可以在户籍地报名应征,批准入伍后可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并享受国家学费资助政策。
9、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学生给予资助是如何规定的?
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是指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照国家有规定保留学籍的,退役后自愿复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10、大学生应征入伍有哪些优惠政策?
优先参军政策。优先选拔使用。考研升学优惠。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就业安置优惠。
11、大学毕业生士兵在部队提干应具备哪些条件?
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26周岁,其中三本毕业的还应当担任班长(副班长),或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被评为军事训练标兵;入伍一年半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等等。
12、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军队院校和保送入学是怎么规定的?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生办公室专科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入有关军队院校培训,学制2年。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的,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对象,按照有关规定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具有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13、从大学生士兵中选取士官有何政策规定?
对符合士官选取条件的士兵,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可优先选取士官;对担任专业技术复杂岗位、胜任本职的大学生士兵,本人自愿继续服现役且符合岗位编制要求的,原则上保留至服现役满中级士官规定的服役年限;对确定为士官培养对象的大学生士兵,优先安排参加与任职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优先安排担任基层分队长、班长、副班长;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大学毕业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的,参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有关规定授予士官军衔和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考入士官学校后,可参加高技能人才培养班,修满规定课程和学分的,发给职业技术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后原则上服役至四级军士长,获得技师资格的,优先选取为高级士官。
14、士兵服役期间及退役后的经济待遇如何?
义务兵享受供给制生活待遇。义务兵第一年军衔级别为列兵,每月津贴500元,第二年晋升为上等兵,每月津贴600元;士官基本工资(未包括地区生活、高山海岛、骨干津贴等补助),下士第一年为2300元,中士为3000元,上士为3730元,四级军士长为4530元。
义务兵服役期间,每年由入伍前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发给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城镇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每户每年12000元,农村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每户每年6000元;到西藏、新疆等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家庭由当地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0元。
义务兵退出现役后,由部队按每年4500元,发给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退役金,由入伍前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按每年2000元,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
15、士兵退役安置有何政策规定?
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安置: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每年公安、司法和专武干部招录时,安排一定比例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单独报名、单独考试、单独录取。退役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严格按照《兵役法》及现行政策,重点安置四类退役士兵:①服役12年以上转业士官(含因军队调整精简服役满10年的转业士官);②荣立二等功(含)以上退役士兵;③因战因公5—8级伤残退役士兵;④烈士子女。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还可享受以下优惠:①退役1年以内,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组织免费参加3个月至2年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并推荐就业。②从事个体经营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惠,局域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财政贴息;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免收3年的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③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其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不得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平均水平。④回入伍前户籍所在地落户,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没有承包农村土地的,可以申请承包农村土地并享有优先。⑤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报考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优待。